精神分裂症規範治療減少復發
- By : Cmreportny123456
- Category : 中西醫結合/現代醫藥
文/方彤
精神分裂症是一種持續、慢性的重大精神類疾病,是精神類疾病中最嚴重的一種。據統計,中國大陸目前有超過1600萬重症精神病患者,但其中僅一半獲得治療。在日前舉辦的「勵精圖治—精神分裂症全病程管理論壇」上,武漢大學人民醫院王高華教授、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趙靖平教授、南京醫科大學附屬腦科醫院張甯教授和北京安定醫院王傳躍教授強調,精神分裂症起病多緩慢,逐漸進展,病程遷延,有些症狀在經治療後可緩解,但也可再發,或多次復發。
因此,精神分裂患者須全病程規範管理,特別要關注鞏固期和恢復期病情的波動情況,儘早給予恰當的干預和疏導。
早期規範治療可大幅降低復發率
目前,在中國大陸過半精神分裂症患者沒有接受早期、足量、足療程的規範治療,且開始治療的時間普遍偏晚,從發病到就診的平均時間為1.5年。
趙靖平教授介紹說,首次發病是患者的最佳治療時機。隨著復發次數的增加和病程的延長,大腦神經會發生不可逆的損傷。而一旦中斷治療,將大大增加患者的復發風險。研究顯示,精神分裂症出院1年內的復發比例高達33.5%,首次發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5年內的復發率超過80%,中斷藥物治療者的復發風險是持續藥物治療者的5倍。
專家強調,精神分裂症首次發病至少需要維持治療2年,一次復發的患者則需要維持用藥3~5年,如果是多次復發,需要堅持治療5年以上,甚至終身治療。趙靖平教授指出,對於精神分裂症患者,儘早開始規範治療將大大提高治癒率和生活品質。目前,藥物治療是最主要的治療方法,尤其是對伴有幻覺、妄想等症狀的急性期患者,能有效控制精神分裂症的多種症狀,較少產生過度鎮靜、肥胖、代謝異常等不良反應。
心理治療也可發揮重要作用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療目的是心理和精神康復,然而在患病和恢復期,患者面臨嚴重的失眠、頭暈、疼痛、抑鬱或焦慮等消極心理,非常不利於病情的恢復和預後,因此要對精神分裂症患者進行心理干預。
張甯教授提醒,家庭治療在精神分裂症治療中是最重要的環節之一。儘管患者住院治療是控制症狀最關鍵的階段,但其大部分時間是在社會、在家庭裡生活,家庭成員的態度對患者病情穩定性影響非常大。東方人尤其是中國人精神分裂症的結局相對西方人要好,就是因為我們家庭結合的緊密性,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支撐的密度和強度比西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