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童美國管得嚴
- By : Cmreportny123456
- Category : 副刊

如今,美國防止虐童的民間組織遍地開花,50個州都有相關立法機構,這些努力大大減少了虐童情況。
在美國防止虐童的相關法律中,最有特點的是「強制報告制度」和「剝奪監護權制度」。在《兒童虐待預防和處理法案》中,大多數州都規定了「強制報告制度」,也就是「有理由懷疑」一個兒童受到了虐待或被忽視時也要舉報。
在虐童「強制報告」方面,早期的報告主要來自醫生的舉報,因為只有醫生才具備相關醫學症狀的知識,他們會在發現孩子身體受到傷害時進行舉報。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州的法律都拓寬了舉報人的範圍,主要擴大到一些與兒童有密切接觸的專業人員,如幼教、中小學老師、員警、機構保姆、一些照顧孩子的特殊社會服務機構人員等。美國最早僅僅要求對兒童殘暴毆打和身體傷害進行舉報,後來則要求對身體虐待和忽視都要舉報。如今的舉報範圍則更加寬泛,如兒童處於人身危險、沒有得到必要的照顧和監管、經歷嚴重的情緒問題等。
如果說「強制報告制度」是事前和事中的預防制止,那麼「剝奪監護權」就是事後的補救。在一些案件中,相關機構在接到虐童報告後,如果認為兒童所處的家庭會進一步虐待或忽視兒童,孩子就會被安置到緊急保護監護機構或事先批準的緊急收養家庭。
對於有虐童傾向的父母,會安排專門的心理工作者對其父母進行心理矯正輔導,輔導結束後再由相關機構進行評估,評估合格者才能再次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由於很多受虐兒童不知道自己受到虐待,幫助兒童的第一步是讓他們知道他們挨了打,挨了罵有地方可說、可抱怨。美國的「孩子說出來,安安全全的」項目是在各個學校進行教育的項目,幫助孩子明白什麼是虐待,在什麼地方他們可以獲得幫助。
美國有成百上千個組織闡明受虐的兒童,各個州各個地區政府都有一個組織叫「兒童保護服務處」,專門做虐童事務調查,安排受虐待孩子的收養家庭等事項。另外美國也有很多組織和機構,專門教育父母, 預防虐童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