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項突破助火針煥發新活力
- By : Cmreportny123456
- Category : 傳統醫藥
文/王麟鵬
火針療法,是用一種特製的針具,經加熱燒紅後採用一定的手法刺入到人體的腧穴或患處,以達到祛除疾病目的一種針灸治療方法。賀普仁教授從20世紀60年代起首先發起和宣導了火針療法的臨床使用。
他提出「賀氏針灸三通法」理論,以火針為主的溫通理論體系為其主要組成部分,豐富了火針療法的病機學說,規範了火針操作方法,歸納了注意事項和禁忌證等,使這一古老療法煥發了新
的活力。
突破熱病用針禁忌
火針借火熱之力刺入穴位,屬溫法,具有溫陽祛寒、疏通氣血的作用。因此,臨床多用來治療寒邪為患、偏於陽虛諸證。一般認為只適用於祛寒,不可用於熱證。但賀老經臨床證明,火針可
以治療一些熱證。
古人曾提出「以熱引熱」, 「火鬱發之」的理論。熱毒內蘊,拒寒涼之藥不受,清熱瀉火之法沒有發揮作用之機,而火針療法有引氣和發散之功,因而可使火熱毒邪外散,達到清熱解毒的作
用。臨床可治療乳痛、頸痛、背痛、纏腰火丹及痄腮等。
突破面部用針禁忌
古人認為,面部禁用火針。如高武在《針灸聚英》中提到: 「人身之處皆可行針,面上忌之。」因火針後,局部有可能遺留小疤痕,加之古代火針較粗的限制,因此古人認為面部應禁用火針。
賀普仁教授認為,面上並非絕對禁針區,在操作時選用細火針淺刺,不但可以治療疾病,如三叉神經痛、面癱、面部痙攣等,而且還可用於針灸美容,如祛班、祛痣。只要掌握操作要領不會出現永久性疤痕,因此禁用火針在面部,不是絕對的。
突破留針禁忌
古人認為,火針不留針,針後速去針。如高武在《針灸聚英》提到: 「凡行火針,一針之後,疾速便去,不可久留。」然而,賀普仁教授總結火針留針問題上有快針法和慢針法:火針治療大部分不留針,以快針法為主;也有部分病證需要留針,留針時間在1~5分鐘之間,留針期間還可行各種補瀉手法。賀普仁教授認為,慢針法具有祛腐排膿、化瘀散結之功,主要適用於淋巴結核、腫瘤、囊腫等。此外,取遠端穴位治療疼痛性疾病時,也需
要留針5分鐘。
突破治療病種範圍
《內經》提到火針療法的適應證有:痹證、寒證、經筋病、骨病。《針灸甲乙經》強調火針的適應證為痹證和寒證。《備急千金要方》將火針療法的適用範圍擴展到外科的瘡瘍癤腫。《針灸資生經》將火針的應用大大擴展,最早應用於內臟疾病,涉及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和腰痛等疾病。明代是火針療法的鼎盛時期,《針灸聚英》系統整理火針,應用範圍更加擴大。到清代應用範
圍更加廣泛,用於眼科、瘰鬁、痰核。
賀普仁教授根據臨床需要,挖掘、應用、發展了這一傳統的治療方法,擴大了臨床上的適應證,使火針療法的治療病種達100多種,特別對於一些疑難病證取得了很好的療效,如癲狂、耳鳴、耳聾、外陰白斑、肌肉痙攣、麻痹、麻木、濕疹等。(崔芳整理)